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2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2〕1號)精神,進一步規范函授站點招生宣傳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中國藥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將根據上級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和各教學點、合作單位實際情況,統一制作相關材料用于招生宣傳。
2.各教學點、合作單位的招生宣傳工作須納入中國藥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統一歸口管理,未經學校法人書面授權,不得自行開展或授權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開展廣告宣傳。
3.未經用戶同意,各教學點、合作單位不得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宣傳和咨詢服務。
4.發現涉及本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違法違規廣告,各教學點、合作單位應及時向學院反映并協助進行交涉、澄清、處理、消除影響。
5.對違規進行招生宣傳產生惡劣影響的,學校將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全面保障宣傳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上述通知,請各教學點、合作單位嚴格執行。繼續教育學院工作聯系人:孫如寧 025-83271519。
附件1:《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21號)
附件2:《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2〕1號)
中國藥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22年5月3日